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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优先股筹资优缺点(优先股投资的优缺点)

股票知识 2023-06-05 15:5657互联网彩云红本文有7409个文字,大小约为33KB,预计阅读时间19分钟
【导读】Q1:.简述企业筹集资金的基本原则及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1.股票融资的优点(1)发行普通股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

企业优先股筹资优缺点(优先股投资的优缺点)-图1

Q1:.简述企业筹集资金的基本原则及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1.股票融资的优点(1)发行普通股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3)发行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2.运用普通股筹措资本的缺点(1)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2)对筹资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3)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较高。

Q2:求问优先股有哪些优缺点

投资分红保险划算么?重疾分红险,投资保障两不误。优先股的优点(1)财务负担轻。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2)财务上灵活机动。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优先股的缺点(1)资金成本高。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因此其成本高于债务成本。这是优先股票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2)股利支付的固定性。虽然公司可以不按规定支付股利,但这会影响企业形象,进而对普通股票市价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到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当然,如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企业盈利很大,想更多地留用利润来扩大经营时,由于股利支付的固定性,便成为一项财务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慧择提示:优先股的优缺点就是以上介绍的几点,有没有加深您对优先股的了解呢?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目前发行优先股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不过可以先考虑将现有上市公司的普通股向优先股转换,这样不会增加新股发行规模。

Q3:企业筹资方式及其利弊

企业对各种渠道来源的资金,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筹集。目前,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由财政拨款、金融机构贷款、内部积累、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租赁、联营和商业信用等多种形式。1、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企业的投资。这种投资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企业的资本金投入。另一种是作为扶植重点企业的周转金投入。2、金融机构贷款,其中专业银行是国家进入市场的主体,资金雄厚,可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因此,专业银行贷款是企业负债经营时采用的主要筹资方式。3、内部积累是指企业通过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进而将其转增资本金的筹资方式。它既利于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又可减少财务风险。4、股票筹资,股票不是债权债务凭证,而是财产所有权凭证,发行股票是企业向社会筹资的一种方式。5、债券筹资,债券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也是向社会筹资的方式之一。6、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活动,也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7、联营是指各企业之间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共同采取某种经营方式的联合经营。企业通过联营,能够集中多方面资金、扩大经营范围,以至建立规模较大的经济联合体,同时还可以进行技术、劳力、土地等多种生产要素的联合,发挥各方面优势,增加企业的活力和竞争能力。8、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上述各种筹资方式,会使企业与投资者产生不同的经济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等),因此,企业筹资时要权衡利弊得失。几种重要的筹资方式的利弊分析上面已经对各种筹资方式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下面是对几种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的筹资方式的优缺点进行逐一评价。(一)普通股筹资的利弊分析普通股是股份公司为筹集主权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持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凭证,代表了持股人在股份公司中拥有的所有权。普通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具有管理权而股利不固定的股票,是股份制企业筹集权以资金的最主要方式。普通股的特点是其股东对公司有经营管理权,有盈利分享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要求权和股票转让权。通过发行普通股筹资有利也有弊。优点是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资金可以永续使用,筹资风险小,能增强公司的信誉和经营灵活性。不足之处就是资金成本较高,随着新股东的增加可能会导致分散和削弱公司的控股权。(二)银行借款筹资的利弊分析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介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银行借款的程序是企业要先提出借款申请,银行进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然后企业取得借款,到期后还款。向银行借款往往附带一定的借用条件,主要有补偿性余额、借贷额度、周转信贷协议等几项。银行借款筹资同样有利有弊。优点是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灵活性大。但筹资数额往往不可能很多,而且银行会提出对企业不利的限制条件。(三)发行债券筹资的利弊分析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发行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是持券人拥有公司债权的债权凭证。发行债券的有利之处在于债券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而股票的股利需由税后利润发放,利用债券筹资的资金成本较低。债券持有人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因而不会减弱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股权。债券利率在发行时就确定,如遇通货膨胀,则实际减轻了企业负担。若企业盈利情况良好,由财务杠杆作用导致原有投资者获得更大的利益。不足之处在于筹资的风险高。债券筹资有固定的到期日,要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当企业经营不善时,会减少原有投资者的股利收入,甚至会因不能偿还债务而导致企业破产。由于限制条件多,筹资数量也就有限。(四)融资租赁筹资的利弊分析租赁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在契约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的一种经济行为。融资租赁的实质是融资,当企业资金不足,举债购买设备困难时,更显示其“借鸡生蛋,以蛋还鸡”方法的优势。融资租赁的资金使用期限与设备寿命周期接近,比一般借款期限要长,使承租企业偿债压力小。在租赁期内租赁公司一般不得收回出租设备,使用有保障。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减少了承租企业直接购买设备的中间环节和费用,有助于迅速形成生产能力。缺点是资金成本高,融资租赁的租金比举债利息高,因此总的财务负担重。(五)杠杆收购筹资的利弊分析杠杆收购筹资较之传统的企业筹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筹资;二是以杠杆筹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作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筹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Q4: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二、普通股融资的优缺点(一)普通股融资的优点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普通股筹措资本具有如下优点:1、发行普通股筹措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这对保证公司对资本的最低需要、维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极为有益。2、发行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经营需要而定,经营波动给公司带来的财务负担相对较小。由于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所以筹资风险较小。3、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通常在通货膨胀期间,不动产升值时普通股也随之升值),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二)普通股融资的缺点但是,运用普通股筹措资本也有一些缺点:1、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首先,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其次,对于筹资公司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像债券利息那样作为费用从税前支付,因而不具抵税作用。此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2、以普通股筹资会增加新股东,这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此外,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净收益,从而可能引发股价的下跌。[返回]三、股票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要发行股票。此外,公司设立之后,为了扩大经营、改善资本结构,也会增资发行新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的价款。同时,发行股票还应执行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股票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方式、销售方式等。(一)股票发行的规定与条件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规定与条件:1、每股金额相等。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3、股票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编号等主要事项。4、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5、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各股东所持股票编号、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6、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7、公司发行新股,应由股东大会做出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二)股票发行的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发行股票与增资发行新股,程序上有所不同。1、设立时发行股票的程序(1)提出募集股份申请。(2)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3)招认股份,缴纳股款。(4)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5)办理设立登记,交割股票。2、增资发行新股的程序(1)股东大会做出发行新股的决议。(2)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并经批准。(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合同,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人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4)招认股份,缴纳股款。(5)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三)股票发行方式、销售方式和发行价格公司发行股票筹资,应当选择适宜的股票发行方式和销售方式,并恰当地制定发行价格,以便及时募足资本。1、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发行方式,指的是公司通过何种途径发行股票。总的来讲,股票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如下两类:(1)公开间接发行:指通过中介机构,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股票的公开发行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2)不公开直接发行: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的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的做法,即属于股票的不公开直接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弹性较大,发行成本低;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性差。2、股票的销售方式股票的销售方式,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时所采取的股票销售方法。股票销售方式有两类:自销和委托承销。(1)自销方式:股票发行的自销方式,指发行公司自己直接将股票销售给认购者。这种销售方式可由发行公司直接控制发行过程,实现发行意图,并可以节省发行费用;但往往筹资时间长,发行公司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并需要发行公司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和实力。(2)承销方式:股票发行的承销方式,指发行公司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这种销售方式是发行股票所普遍采用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与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承销又分为包销和代销两种具体办法。所谓包销,是根据承销协议商定的价格,证券经营机构一次性全部购进发行公司公开募集的全部股份,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社会上的认购者。对发行公司来说,包销的办法可及时筹足资本,免于承担发行风险(股款未募足的风险由承销商承担);但股票以较低的价格售给承销商会损失部分溢价。所谓代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仅替发行公司代售股票,并由此获取一定的佣金,但不承担股款未募足的风险。3、股票发行价格股票的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价格,也就是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通常由发行公司根据股票面额、股市行情和其他有关因素决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价格,由发起人决定;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的股票价格,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和股票的面额一致,但多数情况下不一致。股票的发行价格一般有以下三种:(1)等价。等价就是以股票的票面额为发行价格,也称为平价发行。这种发行价格,一般在股票的初次发行或在股东内部分摊增资的情况下采用。等价发行股票容易推销,但无从取得股票溢价收入。(2)时价。时价就是以本公司股票在流通市场上买卖的实际价格为基准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其原因是股票在第二次发行时己经增值,收益率己经变化。选用时价发行股票,考虑了股票的现行市场价值,对投资者也有较大的吸引力。(3)中间价。中间价就是以时价和等价的中间值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按时价或中间价发行股票,股票发行价格会高于或低于其面额。前者称溢价发行,后者称折价发行。如属溢价发行,发行公司所获的溢价款列入资本公积。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额(等价),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返回]四、股票上市(一)股票上市的目的股票上市,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经批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经批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则称为上市股票。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非公开募集发行的股票或未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的非上市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外的店头市场(OverTheCountermarket,简称OTCmarket)上流通转让;只有公开募集发行并经批准上市的股票才能进人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亦即股票进人流通,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里进行。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一般出于这样的一些目的:1、资本大众化,分散风险。股票上市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公司则可将部分股份转售给这些投资者,再将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这就分散了公司的风险。2、提高股票的变现力。股票上市后便于投资者购买,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变现力。3、便于筹措新资金。股票上市必须经过有关机构的审查批准并接受相应的管理,执行各种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这就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赖,使之乐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同时,由于一般人认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也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如负债)筹措资金。4、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顾客。股票上市公司为社会所知,并被认为经营优良,会带来良好声誉,吸引更多的顾客,从而扩大销售量。5、便于确定公司价值。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有利于促进公司财富最大化。但股票上市也有对公司不利的一面。这主要指: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各种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暴露公司商业秘密;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状况,丑化公司声誉;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造成管理上的困难。(二)股票上市的条件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进入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即股票上市),须受严格的条件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直接申请股票上市。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属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上述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经申请,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其股票方可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股票上市公司还必须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每一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三)股票上市的暂停与终止股票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终止其股票上市)。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终止其股票上市)。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后果严重的,终止其股票上市)。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终止其股票上市)。另外,公司决定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Q5:优先股和普通股有哪些特征其筹资有何优缺点

优先股没有投票权,普通股有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比普通股有优先赔付权发行优先股筹资,可以不会丧失公司的管理权而获得资金

Q6:大家股权投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优点:一、投资门槛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至今,个人投资者往往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而利润最为丰厚的一级市场股权投资仅仅是少数机构投资者的专属。但是现在这一情况正在逐渐发生改变,在中国政府高层决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背景下,股权投资的门槛已经大幅降低,目前仅仅数十万就能够进行企业原始股权投资,个人投资者从此也可以在一级市场分得一杯羹。二、投资周期短目前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多种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退出,一类是根据合同约定由企业方回购退出。相比机构投资者5-10年的投资周期,目前个人投资者股权投资的退出周期一般在1-2年左右,投资周期相比较短,灵活性更大。三、回报潜力大原始股权由于一般均未上市,股权的价格相对偏低,与二级市场同行业股票价格相比估值更为便宜。这就意味着在上市之后,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之大。四、风险系数小进行原始股权的投资者将会直接成为公司股东。企业通过工商变更,投资者将会直接出现在企业的股东名册中,从法律层面来说,投资者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股东。投资者作为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受每年约定的分红。个人投资者在没有通过上市、并购、转让等溢价方式退出前,优先股东优先享受公司分红。

Q7:普通股、优先股和债券各自的优缺点?

1.普通股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1)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2)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3)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4)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通常这种登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枣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资者。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枣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2.优先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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